【商標註冊≠版權登記  不要忘了給您的商標加一道保險】
 
“已經註冊了商標,為何還要登記版權?”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惑。
今天,我們就來談一下商標註冊和版權登記區別與必要性。
 
先看一個案例:
中國浙江的柴先生,為自己的電商品牌註冊了一個商標,並已通過核准。但不久就被人起訴侵犯了著作權(及版權),柴先生為此賠償了7000元,並註銷商標。

 
這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經過國家認可的商標會侵犯他人的版權?又為何會因為侵犯版權而導致商標註銷?
 
商標是用來區分商標和服務來源的標誌,中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版權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格權)。版權是智慧財產權的一種類型,其中最常見的就是文字作品、美術作品、攝影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電腦軟體的程式等。
 

註冊了商標,為何還要登記版權
商標註冊按照不同商品與服務分為45個分類,申請人一般只在與品牌相關類別註冊商標,但這樣不能避免他人在其他類別註冊申請相同的圖案,除非您選擇全類註冊。如果您的LOGO是圖形,而您又不想其他人在其他行業使用這個圖形,那麼就可以申請著作權登記。
 

版權和商標同時申請的好處
1.全類保護-版權的在先權利
《商標法》中規定,著作權享有在先權利,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作為商標使用,屬於對他人在先權利的侵犯。
如果我們進行了版權登記,就擁有了在先權利,他人不得使用這個圖案來註冊商標,從而達到全類保護的作用。
 
2.非商標性使用也可以維權
當有人將你的商標圖形用在除商標外的其他地方,並建立了LOGO與自己特定商品之間的聯繫時,就可用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維權。
 
3.有助於商標的駁回復審
中國商標申請周期較長,版權的申請周期較短,在商標核准前版權證書也可起到一定的防禦保護作用。如果在商標流程中駁回了,還可以用作證據材料使用,讓商標駁回復審成功。
 
4.“商標版權化可保護連續三年不使用的商標
撤三規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標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積或壟斷可被其他經營者有效利用的商標資源。但是,在商標版權化的保護模式下,商標權人的商標即使因為不使用而被撤銷,也會基於其享有的著作權而禁止他人繼續利用。
 

申請著作權登記有五大優勢
1宣傳:利用中國國家版權中心頒發之證書,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作品。
2保護:相當於進行了商標全類註冊,同時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的前提。
3增值:有利於作品、軟體的許可、轉讓,有利於作品、軟體的傳播和經濟價值的實現。
4福利:企業申請是辦理雙軟認定、中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前提,可以享受中國稅收優惠政策。
5榮譽:個人自我價值的體現,企業創新實力的體現。
 
台灣商標法第30條第一項第15款規定商標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註冊:
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經判決確定者。
 
中國商標法第32條也明訂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
 
商標申請了著作權登記後,當您發現有人在其他類別將您的圖形LOGO申請了商標,那麼您可以對該商標提出異議、無效宣告等,使對方商標無法核准註冊。著作權登記給您的商標帶來了最大程度的保護。
 
根據中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如果著作權利人對註冊商標有異議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也可以請求法院判令商標權人停止使用其註冊商標。
 
所以,對商標進行版權登記才是最有效、最便捷的規避方式。申請商標的同時登記版權,可以保證商標的著作權和商標權都屬於自己,能夠給商標帶來最大程度上的保護!在這種情況下,是沒有人能夠與你發生版權歸屬之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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