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4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加入馬德里體系,商標申請一次可專用全球109個成員國,覆蓋125個國家
 

只要您有中國的商標申請案 (※台灣並非馬德里締約國,因此台灣申請人需有中國基礎案),或您是馬德里商標體系的成員國,即可一次遞交全球多國商標申請。其中,中東地區就有伊朗、巴林、以色列、阿曼、敘利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2021928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政府交存了《馬德里議定書》的加入書,成為馬德里體系第109個成員,使該體系目前涵蓋125個國家。該《議定書》將於20211228日對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生效。

 

未來若是預計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提供服務,就可利用馬德里商標系統提交申請。僅一份商標申請書與一套商標申請費用,便可在18個月內取得保護,讓您的國際商標申請更容易!

 

馬德里商標申請條件:

① 須具有基礎申請案或基礎註冊案,指的是於馬德里協定任一締約國內已取得註冊的商標(基礎註冊案)或新申請的商標(基礎申請案)
台灣並非馬德里締約國,因此台灣申請人需有中國基礎案。   
 
② 中心打擊原則: 應積極維護基礎案權利,因國際註冊日起5年內,馬德里商標受制於基礎案,一旦基礎案在原屬國被核駁、撤銷或廢止,都會影響到馬德里商標,使國際註冊像骨牌效應一併失效。

 

 

馬德里商標體系特色            諮詢馬德里商標

 

WIPO原文:https://www.wipo.int/madrid/zh/news/2021/news_0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