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商標申請資訊
墨西哥商標法採「先申請」主義,在先商標申請人有資格獲得商標註冊,商標專責機關為墨西哥工業財產權機構(Instituto Mexicano de la Propiedad Industrial﹐IMPI)。
墨西哥商標申請方式有兩種:1. 單一國家申請;2. 透過馬德里商標指定墨西哥為申請國家之一。
墨西哥商標申請時間約
12~24個月,若發生異議等其他程序需答覆則申請時間延長。
商標申請案遞交IMPI約3周內取得申請回執。>> 立即申請 

墨西哥商標申請應備文件
(一) 申請人證件
      
個人申請: 身份證影本
      公司申請: 公司登記表影本

(二) 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三) 清晰的商標圖樣
(四) 商標申請的類別及商品/服務 (※採
國際尼斯分類)
(五) 委任書

墨西哥商標申請流程

STEP 1
申請
STEP 2
審查
STEP 3
公告和註冊

(一)申請
在提交所需文件及費用後,約3周內取得申請回執。(※ 提交申請時,須提供在墨西哥的首次使用日期)
(二)審查
審查員對提交之申請文件進行形式審查,若有不符規定者,審查員將發「補正通知」,金銳建議申請人於4個月內補正。
經形式審查後,審查員將對申請商標進行是否有不得註冊事由之實質審查,若有不得註冊事由,審查員將發「核駁通知書」,申請人須於4個月內進行答辯。

(三)公告和註冊
經實質審查後,若無不得註冊事由或經答辯成功者,官方將進行3個月的公告異議期,任何人在此異議期均得對申請之商標提出異議,公告期結束後,若無人異議,官方將下發註冊證。

※注意事項:
1. 商標權始於申請日,可專用10年;延展日自屆滿前6個月起,寬限至屆滿後6個月內,1次延展可再專用10年。
2. 延展時,需提供商標使用證據。
3. 自註冊日起3年後的3個月內,商標權人需提交商標真正有效使用之聲明;若無提交,商標註冊將自動失效。
4. 商標註冊日起3年內未使用者,利害關係人可以提出商標撤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