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6 著作權copyright©️  金銳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最近,在中國快速展店的知名茶飲品牌「茉莉奶白(MOLLY TEA)」,因為品牌標識的「四葉花」圖樣與國際精品巨頭 Louis Vuitton(LV)經典的 Monogram 花紋太過相似,被法院一審判決構成商標侵權。

茉莉奶白不僅被判立刻停止使用該圖樣、刊登道歉聲明,更面臨高達 1,030 萬人民幣(約新台幣 4,800 萬元) 的天價賠償金!雖然品牌方已提出上訴,但這個震撼業界的案例,已經給所有品牌創辦人、設計師敲響了警鐘。

這起案件看似遙遠,但其實與每個正在設計 Logo、開展新品牌的企業息息相關。


為什麼會罰這麼重?「明知故犯」成致命傷

本案最關鍵的轉折點在於:茉莉奶白其實早就知道這顆 Logo 有問題。

在品牌大規模擴張前,茉莉奶白曾多次向商標局申請該圖樣的商標註冊,但每次都因為「與 LV 的註冊商標近似」而遭到駁回。

然而,品牌方在明知商標申請被駁回、權利存在重大瑕疵的情況下,依然在全國鋪天蓋地開展加盟店、使用該圖樣。法院因此認定其侵權意圖明顯、情節嚴重,這才重判了驚人的賠償金額。
 

避開商標三大誤區!不是「長得不一樣」就沒事

許多老闆在設計 Logo 時,常帶著舊有的偏見,因而踩中以下三大商標地雷:

地雷一:以為「有改過」就不算抄襲?

設計師常說「我的花瓣角度不同、線條比較粗、顏色也不一樣,怎麼會一樣?」

台灣商標法標準:依據台灣智慧財產局(TIPO)的「混淆誤認之虞」審查基準,商標近不近似,不是玩「大家來找碴」的比對,而是看一般消費者在購買時,會不會產生誤認。只要整體視覺印象高度相似,讓消費者誤以為兩家品牌有聯名、授權或加盟關係,就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

地雷二:以為「產業不同」就不會侵權?

很多創業者認為「LV 是賣皮件包包的,我是賣手搖飲的,八竿子打不著,怎麼會侵權?」

台灣商標法標準:如果是對待「著名商標」(如 LV、Apple、Chanel 等),法律會給予跨產業的超寬保護。根據台灣《商標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11 款,只要商標有「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商譽之虞」(俗稱著名商標淡化),不論你賣的是什麼產品,通通不准註冊與使用。

地雷三:以為「先用先贏,以後再申請就好」?

許多加盟連鎖品牌抱持著「先開店試水溫,等生意好了再申請商標」的想法。

專業解析:這形同將整間公司的命運賭在未知的風險上。一旦規模做大才發現商標無法註冊,甚至被起訴侵權,後續的招牌重做、包裝銷毀、加盟商求償等「隱性成本」,往往是前期註冊費用的數百倍。

 

品牌安全:四步驟風險管理指南

為了保護您的心血不因商標問題一夕歸零,建議在品牌識別定案前,確實執行以下步驟:

1. 商標檢索:在開始設計之前進行

不要只在 Google 搜尋名稱。必須請專業的商標事務所或商標代理人針對目標市場(如台灣智慧局商標資料庫)進行系統性的相同、近似商標檢索及判斷分析,確認沒有擋在前方的「攔路虎」,然後再開始設計初稿。

2. 近似評估:設計初稿完成時

商標近似判斷極度依賴實務經驗。建議將設計初稿交由專業的商標代理人,從視覺、聽覺、觀念等維度,評估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的風險。

3. 確認商標可註冊性:投入行銷資源前

商標除了不能抄襲,還必須具備「識別性」(例如不能直接用「好喝紅茶」當茶飲商標)。在印製包裝、發包裝潢前,必須確認該設計符合商標註冊要件。

4. 商標布局完成後再行銷:最安全的上線時機。

特別是準備走加盟、連鎖或聯名模式的企業,務必在品牌正式曝光、展店前遞交商標申請,保障第一線加盟商與合作夥伴的權益。

 

結語:預防的成本,永遠比訴訟便宜

茉莉奶白與 LV 的這場訴訟再次證明:品牌設計不只要好看,更要「安全」。

創立一個品牌需要耗費無數的心血與資金,千萬不要因為忽略了前期的商標權利佈局,而讓好不容易累積的品牌商譽付之一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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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銳商標事務所擁有豐富的商標申請、近似檢索及侵權風險評估經驗。歡迎隨時與我們專業團隊聯繫,讓金銳為您的品牌之路保駕護航,避開隱藏的法律暗礁!

 

如果您對商標安全還有疑慮,可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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